文/CTWANT
帛琉籍天使輪號「ANGEL」上月21日在高雄港外沉沒,而船隻漏油影響海洋,海洋委員會與高港公司共同監測並即時清出,船東卻始終擺爛不處理,昨日第4度開罰,再開出150萬元罰單,目前總裁罰金額已高達340萬元,而清櫃加上清殘油費用恐破3億,如果沒有明確回應,將依《商港法》立即緊急代為處理,後續則將跨國求償。
帛琉籍天使輪7月在高雄外海沉沒。(圖/中天新聞)
海洋保育署表示,天使輪船舶老舊,沉沒後導致管線油汙滲漏並影響海域,高港公司委託專業廠商多次堵漏降低風險,海保署也協調十餘艘除污船於海上清污。
在案發後,船東擺爛不願處理漏油事宜,海委會前於7月26日、7月31日及8月3日依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裁處船東總計190萬元罰鍰,及限制重要船員離境等行政處分,並依海污法第33條第2項規定命船東於8月10日前採取必要防止污染措施。
但海委會昨日稽查發現,船東仍未有佈放攔油索等積極作為,相關應變措施持續由港務公司及海委會代為處理,海委會決定進行第三次按次裁處,罰鍰加重至150萬元,加上先前3張罰單共遭裁罰310萬,改善期限至8月14日,如仍未改善將再按次處罰。
海保署署長黃向文表示,天使輪沉沒案是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通過後第一件重大海洋污染案件,將持續督促船東採取防止、排除及減輕污染之適當措施,確保遵循海污法之規範,落實海洋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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