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培睿/綜合報導
苗栗縣長鍾東錦去年選舉過程中,因大湖鄉聯合競選總部主委陳姓男子涉嫌賄選,雖刑事完全未遭追訴,卻連帶遭苗栗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鍾東錦律師團除聲請傳喚多位證人到庭接受詰問外,並聲請調閱相關卷宗比對及針對丘姓關鍵被告接受調查局詢問之七個多小時錄音做成譯文,發現在詢問中有遭調查官高達44次之威脅、恐嚇證人、明顯企圖入人於罪,但丘姓關鍵被告在此威脅下仍於詢問過程中67次提及並未幫鍾東錦買票,嗣後再經苗栗地方法院審理並陸續傳喚7名關鍵證人,每人皆表示並未幫縣長賄選,且在陳姓被告及丘姓被告涉嫌之刑事案件中該刑事判決亦明確認定陳姓、丘姓被告並未幫鍾東錦買票,苗栗地方法院法官今(21日)日宣判,駁回檢察官及徐定楨所提對苗栗縣長鍾東錦當選無效之訴。
苗栗縣長鍾東錦。(圖/國民黨提供)
苗栗縣長鍾東錦委託律師饒斯棋表示,鍾東錦縣長在競選期間,為了服務鄉親,在每個鄉鎮市都獨立設立競選總部,而各總部之成員皆尊重地方領袖意見,在大湖鄉係受傅姓鄉長候選人之請託組成聯合競選總部,包含主委以下之全部幹部,均由傅姓鄉長候選人所委託,而涉嫌賄選之陳姓主委,並未與鍾縣長熟識,2人更無直接連繫管道。
饒斯棋律師指出,苗栗地檢署以陳姓主委所涉及其他候選人賄選案件,就直接對鍾縣長提出當選無效之訴,證據薄弱且理由實屬太過牽強,甚至於法院審理後再追加跟陳姓主委無關的案件來指證鍾縣長,更是讓人懷疑就是「先射箭、再劃靶」,在苗栗地方法院審理過程中傳喚之7名關鍵證人,每一個人都具結作證表示「沒有幫縣長買票」,其中,主要證人即被告丘姓女子在接受調查官詢問時,更是在筆錄最後短短2個多小時內,說了超過40次「沒有」直接或間接幫鍾東錦買票。
饒斯棋律師表示,透過交付給法院審視之調查站詢問丘姓女子的錄音譯文中,調查官員確實利用權勢多次出言恐嚇,甚至刻意詢問證人是否上面交待,而在丘姓女子一再回覆沒有後,調查官竟仍不斷以大聲拍打桌子且說出如果是妳的意思,我告訴妳出去會被砍死、妳有幾條命,可以這樣子敢自己玩,妳有10條命,妳也不夠賠之各式威脅話語,即使最後丘姓女子因堅決否認,在遭到收押禁見後,她仍一在表示「真的沒有」幫縣長賄選,因為這就是事情的真相。
饒斯棋律師表示,感謝苗栗地方法院法官依據證據作出公正的判決,駁回苗栗地檢署及徐定楨所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也呼籲檢察官本案既經刑事庭與民事庭共6個法官認定鍾縣長並無任何賄選情事,更應尊重苗栗縣44萬3908名選民之民主選舉結果,不要再上訴。另,在法院審理過程中檢視本案調查官所為的詢問程序,可輕易看出,幾乎完全違背刑事訴訟法所規範之程序正義,更愧對作為一個司法人員的良心,為避免將來民眾再受此不當之違法對待,日後正式接到判決書,也不排除再與律師團研議,告發追究調查官員涉嫌不當取供,以及威逼、恐嚇被告或證人之責任。
苗栗縣長鍾東錦今日因有公務在身,並未出席聆聽判決,但仍透過律師強調,除了單純與傅姓鄉長候選人成立聯合總部外,其他人根本不認識,加上承擔鄉親託付的重責大任後,每天早出晚歸,奔走於縣府公務之中,針對當選無效之訴,已全權委託律師團處理,未來也將以縣政事務和鄉親需求為第一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