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違規也要讓!6/30起「斑馬線不讓行人」罰6千 這狀況不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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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車輛不禮讓行人新制將在6月30日正式上路!違規者最高可罰6千、記點3點、且須參加道安講習3小時,其中規定「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意指就算行人違規也要讓,但發生事故的話行人也要負起肇事責任。警方也表示,若是車輛距離行人3個枕木以上或是從行人後方通過,就不會受罰。

車輛不禮讓行人新制將在6月30日正式上路,違規者最高可罰6千元罰鍰。(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根據現行制度車輛如處於行穿線,且距離行人行進方向少於3個枕木紋,就可進行取締;另外也說明,如果車輛並未進入行穿線,或是從行人後方通過,則沒有違規問題。

至於明天上路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新制,根據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意指行人違規,車輛也得讓行;但行人會有相關違規開罰,若發生碰撞事故,同樣會有肇事責任。

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提醒,若因不停讓行人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其中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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