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不尋求WTO新特殊待遇?北京:挺多邊貿易...學者揭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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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強23日在紐約出席第80屆聯合國大會期間,宣布一項重大決定,中方在世界貿易組織(WTO)當前和未來談判中,將不再尋求新的特殊和差別待遇。大陸外交部進一步解釋,是支援多邊貿易體制的主動舉措,有學者分析,此舉不影響既有權利。

大陸總理李強宣布中方將不尋求WTO新特殊待遇。(資料照/美聯社)
大陸總理李強宣布中方將不尋求WTO新特殊待遇。(資料照/美聯社)

據《北京日報》消息,大陸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在23日下午例行記者會上,回應中方為何作出此一決定,稱既是支援多邊貿易體制的主動舉措,也是中方落實全球發展倡議和全球治理倡議的重要行動。當前,單邊主義、保護主義抬頭,多邊貿易體制和全球經貿秩序遭受衝擊,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方上述表態充分彰顯負責任大國的擔當。「我們將繼續堅持高品質發展,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積極落實四大全球倡議,維護多邊貿易體制,積極參與世貿組織的改革進程,捍衛發展中成員正當權益,推動構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體系」。

稍早《路透社》報導,美國認為「特殊與差別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SDT)賦予開發中國家不公平的優勢。包括大陸和沙烏地阿拉伯在內的一些主要經濟體將自身視為開發中國家,並允許它們享受SDT優惠,例如設定更高關稅和使用補貼。美國反對各國自行選擇SDT優惠,希望大陸徹底放棄這些優惠。

大陸學者認為此舉不影響中方既有權利。(資料照/央視)
大陸學者認為此舉不影響中方既有權利。(資料照/央視)

《中新網》24日刊登對外經貿大學國際經貿學院教授、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首席專家崔凡相關分析評論,稱這項承諾需要精準理解,「中國作為最大開發中國家的事實並未改變」,這一承諾,恰恰是基於自身的開發中國家地位作出的承諾。他表示,大陸將繼續享有現有世貿組織協定中的特殊和差別待遇條款權利,包括在國內支援方面擁有較發達成員更多的政策彈性,以及與其他發展中成員達成優惠貿易安排的權利。

崔凡進一步舉例,像根據世貿組織《農業協定》和大陸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中方可以在國內支援方面相對發達成員,有更多的政策靈活度;根據授權條款,作為發展中成員,中方有權和其他發展中成員達成優惠貿易安排。「這些權利,中國將繼續享受。」

值得一提的是,大陸近期在貿易開放方面已採取多項具體行動。從2024年12月1日起,大陸對所有建交的最不發達國家實施100%稅目產品零關稅;今年6月11日更宣布願透過商簽共同發展經濟夥伴關係協定,對53個非洲建交國實施相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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