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區鼎新路昨(6)日發生交通事故,一名49歲李姓男子疑似違規過馬路過程中,與29歲邱姓女子所開的小貨車發生碰撞,李男肋骨骨折,經送醫救治後意識清醒、傷勢穩定。

根據三民二分局調查,事故發生於6日13時27分許。邱女駕駛小貨車直行於鼎新路上(北向南)時,與沿鼎新路西北角往東南角通行的李姓男行人發生碰撞。李男除肋骨骨折外,另有多處擦挫傷,邱姓女駕駛則未受傷。
邱女向警方供稱是視線死角未注意到行人。警方測試無酒駕情事。三民二分局初步研判,邱女駕駛自小貨車未禮讓行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之規定,可處新台幣18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至2年。

另外,李男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2款後段,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三民二分局表示,詳細肇因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三民二分局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路口或有行人通行之處時,務必「減速慢行、主動停讓」,確實履行「禮讓行人」的交通責任,共同營造友善、安全的道路使用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