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一所私立幼兒園驚爆體罰事件,一名吳姓女幼教老師因不滿班上6歲男童在午餐時間把飯碗倒地,竟出手壓制、揮打男童。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吳師3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案發於2023年1月5日中午用餐時間,當時吳姓老師在教室內協助孩童盛裝午餐,一名6歲男童認為午餐份量過多,向吳師表示想要重新裝少一點,吳師表示餐點已裝進碗裡不能倒回,男童情緒激動下將飯碗倒在地上。
吳師見狀後認為男童不服管教、態度不佳,竟手持掃把強拉男童手臂至走廊,雙方發生推擠,過程中男童將她推至牆邊,面對面僵持數秒後,吳師以右腳膝蓋踢開男童,當男童反抗時,吳師推擠男童頭部,導致男童跌坐地上。

吳師接著用手壓住男童頸部施壓,雙方互推過程中將男童推至牆壁,接著吳師拿著掃把猛揮男童右臂,當男童上前時,吳師再度將他壓制在地,除了手壓其頸部外,還持掃把揮動數下,並以手推男童頭部、壓制其雙膝,阻止其反抗。
事後男童家屬對孩子受傷難以接受,決定提告。吳師在法庭上坦承施暴行為,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月,仍可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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