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嬰遭虐死棄屍水溝 家暴父與乾妹卸責法院裁定續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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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永康區去年底發生男嬰遭虐死棄屍排水溝案,涉案3人包括父母與凌姓女子,其中方男與凌女遭裁定羈押,由與2人在審理時供詞有出入,法官認為有串證與逃亡之虞裁定延押2個月。

台南地方法院。(圖/翻攝畫面)
台南地方法院。(圖/翻攝畫面)

檢警調查,方男與妻子林女去年7月生下兒子,2人原本住在北部因欠債搬到台南,與22歲方男乾妹妹凌姓女子同在永康區租屋同住,期間3人常因男嬰哭鬧出手虐待。去年11日10日晚間,3人因男嬰哭鬧再度聯手施暴,方男毆打男嬰胸部、林女抓男嬰頭撞牆,凌女則以拳頭毆打腹部,男嬰不勘凌虐遭毆打致死。

3人發現男嬰死亡竟將屍體裝入黑色塑膠袋內,由方男騎機車載凌女將屍體棄置在新市區高鐵橋下的排水溝,直到12月18日警方攔查到方男與林女騎機車雙載後追問男嬰下落全案才曝光,檢警相驗查出男嬰遭3人施暴多處骨折慘死,方男與凌女遭羈押,全案於今年4月17日偵結起訴,案件移審法院由國民法官審理。

方男與林女遭羈押至今,法院審理時2人說法不一且把責任都推給未羈押的林女,因3人供詞多有出入檢方對2人聲請延押;台南地院法官認為2人涉案情節重大有逃亡之虞,且將主要犯行推給林女犯罪過程細節仍有待詰問,若交保在外有串證及滅證之虞,今裁定2人自9月17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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