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去年4月新竹人夫與女同事吃早餐,引許姓妻子及其胞姊不滿,2人網路上痛罵女方,女同事無辜受牽連,憤而向許姓姊妹提告。法官依法各判罰金2萬元,得易服勞役。
女同事約人夫吃早餐遭正宮和胞姊圍剿。(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 pixel)
判決書指出,去年4月5日許女的丈夫(現已離婚)與女同事(化名A女)共進早餐,並拍下數張照片留念,IG上分享合照並寫下「早餐約會」、「妳的穿著洋溢著春天的氣息」、「我也被粉紅泡泡包圍了」等文字。
貼文曝光後,許女姊姊看到貼文後,將2人照片加以大便及狐狸的貼圖,並公開張貼在臉書,痛罵「現在的小三都沒有恥度膩?你敢放閃我幫你高調」、「恁祖媽寫訴狀陪你老婆上法院」等文字。
許女得知後,於同年6月1日,跑到A女工作地點,並封面寫「有人就是適合撿人家不要的」、「人都是貪心的!捲髮羨慕人家直髮!就像擁有禿子還妄想人家頭上的髮」、「當狗真的不可愛」等信件,交給A女同事,公然侮辱A女,暗指A女介入他人婚姻,A女自認無辜受牽連,甚至因此影響工作升遷,憤而向許姓姊妹提告,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法官審酌後,2人未能克制情緒,在臉書、郵件上留下貶損A女,實屬不該,但考量2人終能坦承犯行,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各處罰金2萬元,得易服勞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