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審理一起幫派凌虐致死案,竹聯幫明仁會成員涉嫌將陳姓男子押往山區圍毆致死。法院近日判處多名參與犯案成員2年2月至13年不等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內容,汪姓男子身為竹聯幫明仁會新店分會幹部,因不滿陳男曾介紹會內成員投入詐欺集團擔任收水工作,決定找來多名幫眾出面教訓對方,並與吳、周、王等人事先規劃整起行動。
2024年6月9日晚間11時許,涉案成員先利用吳男手機聯絡陳男,邀約見面。陳男未察覺異狀而赴約,周男等8人則分乘3輛車前往指定地點,其餘人員則留在據點待命,掌握行動進度。
當陳男抵達後,先進入吳男車內談話。未久,周姓及林姓成員持刀進入後座,分別坐在陳男兩側,隨即將他強行載往文山區木柵公墓附近山區空地。其他涉案人員陸續到場,並安排專人在山下把風。
檢警調查發現,抵達現場後,汪男等人先質問陳男為何失聯、不回覆訊息,隨後展開毆打。過程中有人持刀刺擊,也有人持木棍攻擊,周、王及林等人則依指示加入施暴。陳男遭圍毆長達數十分鐘,期間甚至打斷多根木棍,導致全身多處骨折、瘀青及出血。

眼見陳男傷勢惡化,汪男才聯繫陳男黃姓老闆,並將人交由對方送醫。不過陳男於翌日凌晨4時許送抵醫院急救後,仍因四肢及軀幹遭嚴重毆傷,引發橫紋肌溶解症、肺部脂肪栓塞等併發症,最終宣告不治。
檢方偵辦時發現,全案共有19人涉入,從邀約、押人、把風到施暴皆有明確分工,犯案計畫相當周延。新北地院近日先就其中6名被告作出判決。
法院認定,負責誘騙陳男赴約並參與押人的吳男,因共同攜帶兇器剝奪行動自由及傷害致死等罪,分別判處3年及12年徒刑。負責準備器械並參與押人的周男,被判3年及13年徒刑。王男則因參與押人及毆打行為,被判處2年2月及13年徒刑。
其餘協助把風、押送被害人的共犯,也分別遭判處6個月至2年11個月不等徒刑。至於被認定為主導整起事件的汪姓主嫌及其他涉案成員,目前仍由法院另案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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