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老人互助會解散,進入清算財產階段,2700多名會員眼見繳納多年「棺材本」落空,奔走追討,已1200多人連署籌組自救會,8名律師也站出來,組成義務律師團,指出互助會與「保險制度」類似,卻未納管,要求完成相關立法,維護社會金融秩序。
彰化縣有13個老人互助會,彰化市、和美鎮都在無預警情況下說倒就倒,掀開「戶助會」潘朵拉盒子,這種沒有立法保障的互助會的雪崩潮,牽動成千上萬家庭,引爆影響還在發酵中。
縣府也出面站在受害成員這一邊,日前陪80歲老先生到法院按鈴控告和美老人互助會,繼彰化市互助會成員籌組自救會,和美鎮也展連署。
議員賴清美表示,和美老人互助戶無預警「清算」平白損失積攢多年積蓄和會員權益,這麼多人都繳2、30萬元,一下子都飛,不是個案、是社會問題,不該以當功德金來了,還得從制度面來檢討,為何收取的款項沒有健全的管理和監督機制。
這次站出來律師王志平、許錫津、陳盈壽、陳銘傑、黃逸仁、楊宇倢、潘仲文、簡敬軒等,指出保險法對於經營「保險業務」有明確資格限制,「老人互助會」依照入會規範所繳納之互助金,與保險制度十分類似,卻沒有完善管理制度,立法部門難辭立法怠惰之咎。
並指出,過去發生「老人互助會」倒閉,檢方多認為涉及保險法,非保險業經營保險業務頻予起訴,到院方審理多認為不構成前開犯罪條件,司法實務歧見也造成「老人互助會」無法可管的亂象,再不正視這個問題,這麼多人蒙受損失難道是「活該」,還要造成多少人受苦,公平正義又何在?
中時 吳敏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