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歲的廖男認為樓上66歲的鄰居許男,一直製造噪音,因此在今年1月拿著扳手追打許男並痛毆頭部11下,導致許男當場頭破血流,拔腳狂奔約350公尺躲進早餐店!沒想到,廖男仍緊追在後趕至早餐店持續攻擊許男。士林地方法院依殺人未遂判處廖男5年6月徒刑。
據了解,事情發生於今年的1月16日早上7時左右,廖男認為許男一直在製造噪音,使他的生活作息受到影響,一怒之下竟拿起扳手往許男居住的2樓公寓門口衝去。當時許男剛好要出門上班,就這樣被廖男猛毆11下,許嚇得衝出公寓,接著跑到麗山街一間早餐店,沒想到廖男殺紅了眼,還是拿著扳手再度多次攻擊許男的頭部,許男當場血流如注。送醫後,發現許男共有5處撕裂傷、右臉挫傷腫脹,還好有馬上就醫,不然小命恐怕不保。
對此,廖男表示,他有拿扳手打人但並沒有想致人於死地,要殺人應該是要拿菜刀,他只有拿圓滑扳手,怎麼打也不太可能變成腦震盪!他所犯的罪名應該是傷害罪;況且他從2022年過年開始總覺得自己家裡的主臥室樓上有敲打的聲音,還有按電鈴的聲音,不管是吃藥還是搬出去,回到家還是有敲打聲,找管委會也沒有用,他真的忍無可忍。
許男則表示,兩方已經當鄰居超過30年,他家中只有3個人居住,非常簡單,並沒有製造出噪音,也有邀請廖男到家中看跑步機,畢竟老舊公寓的聲音不一定是樓上所導致的。
合議庭則認為,雙方在案前就已經心生不滿!廖男拿著扳手敲打許男的頭部11次,次數並非很少,加上許男才剛走出家門根本沒有做好防備,廖男還追趕到早餐店持續毆打對方,若不是他人阻止,也許廖男還會持續敲打,手段顯然不是一時氣憤,行為帶有殺人故意,且途中鞋子掉落還可以回頭撿拾,並不需要精神鑑定,全案依殺人未遂罪判處5年6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