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劉姓退休教授因在捷運站攙扶跌倒婦人挨告,雙方在法官建議下以11萬元達成和解。劉姓教授發聲透露,自己是獨居老人、全家族30多人無前科,深怕因此留下紀錄,且不願將剩餘時光耗費於漫長訴訟,也期盼外界不要誤解處事公正的承審法官。

當事人劉姓教授特別公開發出長文聲明,強調過往報導內容與事實存在許多出入。他澄清,法院雖然開過2次庭,但根本還未真正進入實質調查事實與審判程序,更遑論有任何「判決」產生,希望社會大眾能釐清真相。

劉姓教授還原整個訴訟與調解過程表示,在第一次開庭時,承審法官便特別提醒,這類案件若進入實質審理可能會拖延很久,甚至耗費數年時間,建議雙方仍應以和解為重。因此在第二次開庭前,他所委任的律師便已與原告就調解內容達成協議,決定給付11萬元。到了10月14日先由專門調解人員確認協議,並特地將條文中的「賠償」字眼修改為「給付」。
10月14日上午9點40分,當庭確認調解成立後,原告也隨即撤回過失傷害告訴。案件告一段落,劉姓教授隨後在法庭上爭取最後發言機會,希望向法官與原告表達心中的真切感受與訴求,包括提出希望與原告共同至指定的任一宮廟同發重誓,不過隨即被法官打斷並親切告知此舉非明智之舉。

劉姓教授在庭上陳述,全家族30多人從未有人有任何前科紀錄,自己因「被起訴」之故,對司法的最終判決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非常害怕因此留下「過失傷害」的刑事前科。他強調,自己是獨居老人,父母已過世且無子女,預期自己僅剩約10年左右的自由時間能夠豐富人生與視野,實在不願意將寶貴的時間耗費在漫長且焦慮的司法訴訟上。
劉姓教授強調,不敢自稱是見義勇為,但他絕對是「善意的第三者」,當時也已善盡守護與照顧的作為。他堅定地表示,日後若遇到類似的緊急狀況,自己依然會做出相同的處置與幫助,因為這是他的本能與基因。面對挨告一事,劉姓教授坦言心中並無怨恨,並表示能體諒社會中下階層辛苦群眾受傷後支付巨額醫藥費、想要彌補損失的心態。

劉姓教授更感性透露,當時受傷老婦人倒地不省人事的場景,與2023年12月17日他母親在散步途中從他手臂滑落倒在人行道上、並於2小時後在急診室過世的畫面毫無二致。正是這份切身之痛,讓他對提告的老婦人完全沒有怨恨,反而更多了一份理解。
最後,劉姓教授引用「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表達無奈,坦言這起意外引發社會大眾及媒體諸多討論,其中不少評論對審理程序與法官產生了嚴重的錯誤看法。他不希望看到一位處事公正且溫暖的好法官受到社會誤解,因此才決定親自發表這些文字澄清事實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