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虛構員警「河蟹文」 散佈謠言可罰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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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姓男子日前勸阻妨礙交通案遭撞傷,不滿警方未法辦對方妨害公務,竟在ptt上胡謅「一線四警員要你吃河蟹?」假文章,暗諷新北市警林口分局吃案,山男到案後坦承「不這樣寫,警察都不理我」,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散佈謠言送辦,最高可處3萬元以下罰鍰。

林口分局忠孝派出所長楊仲景表示,山男在網路上虛構不實文章,誣陷警方吃案,已違反社維法第63條: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規定,訊後將山男函送法辦,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在網路發文應謹言慎行,切勿發表不實及虛構言論,以免觸法。

中時 吳岳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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