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許姓男子2024年間因拒絕酒測遭新北市裁罰18萬元,逾期未繳後案件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執行人員掌握他即將繼承房產並辦理移轉登記的時機,立即查封阻止過戶,許男隨即主動聯繫分署並於2026年9月底繳清全部罰鍰。

這名許姓義務人於2024年2月間騎乘機車行經新北市淡水區某路段時遭警方攔檢,因拒絕接受酒測,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新臺幣18萬元。義務人逾期未繳納,同年10月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執行人員接手後發現其名下查無銀行存款可供執行,多次寄發傳繳通知均遭置之不理。
士林分署並未因此放棄追查,執行人員持續掌握義務人的財產及異動情形,2026年8月底,承辦人員接獲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通報,得知該義務人甫繼承取得房產,且即將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士林分署立即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使該房屋無法順利完成過戶。
面對房屋遭查封的現實,許姓義務人主動聯繫士林分署洽詢繳款事宜,並於2026年9月底全額繳清18萬元罰鍰。
士林分署指出,酒駕及拒絕酒測不僅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身體安全,更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傷亡與家庭悲劇。酒測是防制酒駕、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執法措施,駕駛人應配合警方依法實施檢測,切勿心存僥倖、拒絕酒測。
士林分署進一步呼籲,飲酒後應搭乘大眾運輸、計程車或利用代駕服務,親友亦應主動勸阻酒後駕車,共同守護用路人安全。該分署表示,將持續透過跨機關合作機制,積極追查酒駕、拒絕酒測等交通裁罰案件的義務人財產,並依法採取必要執行措施,落實裁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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