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公車撞死母子「行人地獄案」最新進展!肇事司機遭起訴求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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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除了被起訴,也被檢方建請法官加重其刑!台中去年12月27日深夜發生的母子遭公車司機撞死慘案,肇事的陳姓司機,事發後一度下跪道歉,但台中地檢署從事故現場的調查報告,以及監視器畫面,判定陳男當時疏失未注意,今天(2日)依過失致死罪將他起訴。

撞死母子的陳姓公車司機,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求處重刑。(圖/民眾提供)

據檢警的調查,在豐原客運工作的陳姓司機,於111年12月27日深夜1點多,駕駛公車在台中市北區的學士路跟英才路口準備左轉,當下並無不能注意情事卻疏於未注意就貿然轉彎,撞上正走斑馬線穿越馬路,推著載有1歲大男嬰的李姓女子,及其伊拉克籍的丈夫季姓男子、李女跟男嬰當場因為胸腹嚴重外傷,沒有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宣告不治,32歲的季姓男子則是手腕輕傷撿回一命。

死去女子的老公跟父親的傷心欲絕,令人再看還是難過。(圖/中天新聞)

陳姓司機事後被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在偵查庭時,陳男向檢察官坦承,在駕駛公車的時候沒有注意到行人穿越道上有一家三口才撞上去,另季男也對案發狀況指證歷歷,檢察官也根據警方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調查報告等,發現車禍發生時現場天氣晴,夜間也有照明,柏油路乾燥無缺陷,沒有障礙物,路口監視器也拍下公車撞上行人畫面,並有相驗屍體佐證。

檢方根據相關證據偵結,認定陳男同時犯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罪嫌,2罪想像競合,偵結從重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他,另陳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致人受傷及死亡,請法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第1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陳姓司機得為自己疏失造成一個美好家庭破碎,付出法律上的嚴重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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