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廷受推薦出任大法官? 游盈隆:羊肉沒吃到還惹一身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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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彥昇/綜合報導

綜合媒體報導,新文化基金會推薦駐日代表謝長廷出任大法官,引起各界議論。為此,《台灣民意教育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表示,「羊肉沒吃到,惹了一身腥」,用來形容駐日代表謝長廷此刻狀況,應該是貼切的。

《台灣民意教育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認為,謝長廷擬出任大法官,是「羊肉沒吃到,惹了一身腥」。(圖/中天新聞)

游盈隆昨(24)日在臉書發文表示,鬧的滿城風雨,各方砲火猛烈,彷彿謝長廷犯了什麼大錯,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而且眾口爍金,幾乎沒有第二種聲音。但游盈隆認為,以擔任大法官的最低限度標準來看,謝長廷可以說資歷完全符合,同時列出法條「司法院組織法第4條,大法官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的第六項: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

游盈隆認為,事實上,憲法規定的總統提名權本身就是政治任命,有那一項不是政治任命的?大法官最重要職權就是釋憲,而釋憲本身就充滿政治性,主張大法官任命不可帶政治色彩,根本就是很荒唐、很外行的說法。

游盈隆舉出3個有豐富政治經驗再擔任大法官的例子,兩名美國,一名台灣:約翰·馬紹爾(John Marshall)曾擔任美國國務卿,再擔任大法官,立下膾炙人口的Marbury vs. Madison憲法判決,奠定了法院對國會法律是否違憲的「司法審查權」(Judicial review),確立美國三權分立的憲政傳統。

厄爾·華倫(Earl Warren)先擔任加州州長,再擔任大法官,在美國1950、1960年代是黑白種族問題風起雲湧的年代,許多重要民權法案都是那個時候通過的,包括終結黑白分校的種族隔離制度,他被認為是重要的推手。

第三個例子,是台灣的例子,1987年,林洋港出任司法院院長,而林洋港歷任不少重要公職包括台灣省主席、行政院副院長等等。

游盈隆認為,若從陜隘的角度去議論謝長廷不適任大法官其實並不恰當,也指出這次大法官遴選,是個可以讓人民耳目一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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