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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2月的統一發票即將在今(25)日下午1時30分開獎,不過去年11、12月仍有2張千萬大獎和4張200萬特獎無人領取,兌獎期限只到5月6日。
統一發票今日開獎。(圖/資料照)
2張千萬特別獎未兌領者都在超商開出,其中一張為新北市淡水區7-11花144元買食品取得、另一張則是彰化縣埔鹽鄉全家花125元買菸品中獎。
200萬元特獎發票還有4張沒領,最低消費金額僅16元,由花蓮市重慶路上統冠聯合生鮮超市、新北市林口區東湖路上7-11也有民眾花35元買飲料、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上中油加50元汽油、台中市北區漢口路「樂法」果汁飲料店花70元買飲料。
兌獎期限僅到今年5月6日,多檢查自己的發票,幸運兒千萬不要錯過了!
7大領獎注意事項如下:
1.領獎期間自113年2月6日起至113年5月6日止,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2.統一發票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
3.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
4.中三獎(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
5.中五獎 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繳納0.4%印花稅款,但已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兌領獎金者,免繳納印花稅。
6.中獎之統一發票如同時對中多數獎項,以兌領一個獎項為限。
7.詳細領獎規定,請查閱「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若有疑義,請洽財金公司客服專線:4128282(手機請撥:02-4128282),或至財金公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