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車禍亡」人夫主管追到失戀女 臉書露餡、還辯「她開放式交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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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某公司中階主管吳姓男子為了追求邱姓女子,竟然謊稱妻子車禍身亡,後來被對方從臉書發現一切都是假的,雙方也沒離婚,怒告吳男求償50萬元。台南地院審理後判賠40萬元。

人夫為了追求失戀女子竟稱妻子車禍身亡,挨告判賠40萬元。(示意圖/PEXELS)

判決指出,邱姓女子2020年跟前男友分手後,吳姓男子突然出現噓寒問暖,還自曝妻子車禍身亡,騙說想與她共組新的家庭,帶她回家見家長,讓邱女以為他是真心交往。

結果邱女某日興起搜尋吳男臉書,發現他妻子根本活得好好的,雙方關係良好也未離婚,還有多張夫妻合照與全家福照片,當邱女質問對方時,邱男竟傳送無記載配偶欄的身分證與舊式戶口名簿給她,企圖掩蓋事實,邱女因此大受打擊憤而提告求償50萬元。

吳男向法官強調,雙方對話紀錄頂多證明兩人互動及言語親暱,不能證明他們發生過性關係,還硬抝邱女自身的感情關係是「開放式交友關係」,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間除了與他交往,還曾在臉書上公開另一名男性情人,可見她並不排斥擁有多重伴侶。

台南地院審理時認為,吳男2021年12月間曾傳訊息約邱女出門,邱女回應「我不想出門約會就是做愛,搞得好像自己是洩慾的工具」,當時他還立即道歉,可見雙方的確有發生過性關係,而且女方已經對「出門約會等於發生性關係」這件事情感到厭惡,因此不採信吳男的說詞。加上吳男刻意隱瞞已婚身分熱烈追求邱女,讓邱女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答應交往,且發生多次親密關係,確實侵害到邱女的性自主決定權,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學識經歷、財產狀況、受侵害的痛苦程度等因素,最終判吳男應賠償40萬元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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