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億地下匯兌案開庭 主嫌辯:台商都有需要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台商吳承霖涉嫌主導史上最大地下匯兌124億89萬餘元,10日首次開庭,他坦承做地下匯兌,但否認涉及洗錢、組織犯罪,辯稱幾乎所有台商都需要用地下匯兌,而在他岳母住處被查獲的2.399億餘元是經商及賣大陸不動產所得,非不法所得。

嘉義地檢署去年查獲台商吳承霖、陳玟叡夫妻等7人,涉集團性做兩岸地下匯兌,2年匯兌總金額約124億89萬餘元,依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吳、陳及5名涉案成員共7人,另一主嫌黃文鴻在逃,10日嘉義地院開程序庭,7人由10名律師陪同出庭。

審判長李秋瑩針對地下匯兌的運作方式、手法、分工、金流、各人經手金額、犯罪事實、犯罪條文等重點,一一詢問7人,7人避重就輕,異口同聲否認涉犯組織犯罪、洗錢防制法。

檢方在吳承霖的王姓岳母的大埔山區住處,查扣現金2.399億多元,吳承霖說,這筆錢是他在大陸經商10多年及賣掉上海房地產的所得,不涉及地下匯兌案,非不法所得。

吳承霖說,大陸管制人民幣匯兌,幾乎所有台商都用得到地下匯兌,台商朋友知道他與黃文鴻合作做地下匯兌,委託他操作,匯率參照銀樓的行情,他與黃文鴻賺取中間匯差,4、6分帳。

中時 廖素慧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