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內湖區一間春水堂分店去年1月發生一起意外,一名工人在店內進行消防設備檢修時不慎觸電身亡,雇主事後遭送辦與家屬120萬元和解,近日獲檢方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2023年1月11日下午,張姓工人(23歲)與另名工人前往春水堂在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上分店進行偵煙器增設工程,張男施作時將偵煙器電線拉出固定在排煙風管上,誤觸現場漏電的電器遭到電擊倒地,警消緊急將張男送醫搶救,但他因心肌纖維斷裂、肺水腫、心因性休克等傷勢最後仍不治。
檢警查出,春水堂將該分店的偵煙器增設工程,交給陳姓男子經營的消防設備公司施作,案發當日業主陳男指派死者張男及另名員工前往春水堂施作,卻不幸觸電身亡,雇主陳男也遭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
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雇主陳男作未能提供員工適當的絕緣防護具及器材,並未確保現場的配電設備及線路作業安全,且沒依職業安全規定安排衛生教育和訓練,3項疏失導致張男施工時誤觸漏電電器遭電擊身亡。
檢方考量陳姓雇主坦承犯行,與死者張男父母達成120萬元和解,8年內也無犯罪紀錄,全案偵結依法予以緩起訴處分,但須支付公庫3萬元。另春水堂劉姓負責人與施姓店長也於6月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