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民進黨1號東廠是大法官」 羅智強:乾脆宣布立法院存在就是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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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緯/綜合報導

國會改革三讀通過,民進黨政府提起釋憲並聲請暫時處分,憲法法庭今(19)日下午公布裁定,總統國情報告、聽證調查權、藐視國會罪等均暫停適用,立委羅智強評論。

羅智強資料照。(圖/中天新聞)

憲法法庭19日裁定:「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4、第25條、第29條之1第3項、第30條第3項、第30條之1第1項、第2項、第45條、第46條之2第3項、第47條、第48條第2項、第59條之1第1項關於調查委員會與調查專案小組部分、第59條之3第2項、第59條之5第2項、第4項、第5項、第6項及刑法第141條之1規定,自本裁定公告之日起,暫時停止適用。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前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第45條及第47條規定得暫予適用。其餘暫時處分之聲請駁回。」也就是國會改革通過的總統國情報告、人事同意權、國會調查權、國會聽證權、藐視國會罪等全部凍結。

憲法法庭。(圖/中天新聞)

羅智強臉書19日在裁定出爐後發文:「原來民進黨1號東廠是大法官!建議大東廠乾脆宣布立法院存在就是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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