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男孩」鄭亦麟收賄、洗錢認罪了!法院裁定300萬交保限制出境

分享:

被封為「小英男孩」的鄭亦麟,因擔任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副執行長期間,涉嫌收受東煒建設賄賂198萬元,協助向台電關說增加用電量,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收賄、財產來源不明及洗錢等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26)日召開接押庭,鄭亦麟針對收賄及洗錢部分坦承犯行,法官裁定以3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同時施以個案手機科技監控。

「小英男孩」鄭亦麟坦承收賄和洗錢遭法院裁定300萬元交保。(圖/報系資料照)
「小英男孩」鄭亦麟坦承收賄和洗錢遭法院裁定300萬元交保。(圖/報系資料照)

現年34歲的鄭亦麟自2022年起至2024年8月19日擔任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副執行長,同時兼任經濟部政策評估整合辦公室屬員,並支援行政院副院長辦公室。檢方調查發現,鄭亦麟利用職務優勢,在任內兩度協助東煒建設向台電關說「潭美 C/S新設用電案」申請用電,向台電謊稱該案為「國家重大政策」,讓東煒建設順利通過審核並增加可用電量。

起訴書指出,2022年7月間,鄭亦麟多次與東煒建設創辦人陳健盛及其兒子陳冠滔會面,雙方達成以支付「顧問費」名義交付賄賂的協議。同年10月19日,東煒建設開出220萬元顧問費請款單,扣繳22萬元所得稅後,將198萬元匯入鄭亦麟胞弟鄭兆麟的帳戶。檢方追查發現,鄭亦麟試圖掩藏賄款,由其母親將198萬元分23筆提領,鄭兆麟則在報稅時將此筆款項申報為收入,企圖掩飾不法所得。

檢方另查出,鄭亦麟名下3個帳戶在2021年1月至2024年11月間,透過某人力資源顧問公司收取薪資共553萬餘元,並分別存入559萬元、133萬餘元現金,總收入合計達1281萬餘元。然而鄭亦麟各年度僅分別申報年度所得為115萬元、160萬元、185萬元、218萬元,合計679萬餘元,不明財產超過601萬元。

台北地院。(圖/台北地院官網)
台北地院。(圖/台北地院官網)

鄭亦麟、陳健盛、陳冠滔等3人自2024年8月27日遭羈押禁見,期間歷經一次延押獲准。26日出庭時,鄭亦麟證實曾向台電關說協助東煒建設通過用電申請案,並在事後收受198萬元款項。針對財產來源不明部分,鄭亦麟表示目前手邊沒有資料可供確認,印象中來源可能包括朋友還款、家人給予資金、租金、講課收入等,待未來進一步確定後將如實向法官報告。

法官最終裁定鄭亦麟以300萬元交保,陳健盛、陳冠滔則分別以200萬元交保,3人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留言衝人氣 3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