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府針對日前「台灣鯛魚排」檢驗出動物禁藥的烏龍事件,完成相關人員究責。衛生局長黃志中已向市長陳其邁自請處分,陳其邁則嚴厲告誡黃志中全面檢討錯誤、改善流程,並禁止再犯。此外,涉及此案的多名衛生局人員,包括副局長、主任秘書、科長及股長等,皆被記過處分,已離職的陳姓臨時人員及簡姓研究助理也被記過,至此,懲處最高層級只到副局長。

事件源於衛生局檢驗科人員作業疏失,導致「台灣鯛魚排」產品動物用藥檢驗結果出現錯誤。市府發言人項賓和轉述,衛生局已於5日持續校正內部檢驗平台標準化流程,並針對業務相關人員完成究責。陳其邁市長對黃志中提出嚴厲告誡,要求全面檢討錯誤,確保流程改善完畢,不得再犯。
衛生局針對相關人員行政責任追究,依據違失人員身分屬性分別召開公務人員考績會及職工考核委員會。涉案的陳姓臨時人員也到會說明。經會議決議,潘姓副局長、廖姓主任秘書、檢驗科林姓科長及陳姓股長等四人,因督導不周致生不良後果,依「高雄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規定,分別被記過一次至二次不等處分。
已離職的陳姓臨時人員及簡姓研究助理,因執行業務嚴重疏忽,貽誤公務,情節嚴重,依「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勞工工作規則規定」,分別予以記過二次至記一大過不等之行政懲處。此次事件不僅造成市府形象受損,也對相關業者造成不小衝擊。
高市府表示,再次向口湖漁類生產合作社、全聯與受影響消費者致歉,衛生局已派員當面向業者致歉及進行後續處理,應負之責絕不迴避。衛生局將記取此次教訓,加強落實檢驗標準管控及資訊透明,務使類似情事不再發生。這起烏龍事件也凸顯了政府機關在食品安全檢驗流程中,標準化作業程序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