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今(16)日下午召開第八屆公視董監事第二次審查會議,因8位審查委員近日公開請辭,導致實際出席人數未達半數,無法進行實質審查程序。文化部表示,後續將依《公共電視法》規定,請行政院函請立法院重新推舉委員,以利儘速再次召開審查會議。

根據《公視法》第十三條規定,董事、監察人產生程序由立院推舉11至15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視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文化部指出,審查委員請辭時也是向立院請辭。文化部於3月底通知15名審查委員將於今天召開審查會,在會議召開前,行政院及文化部皆未獲得立院正式來函更換審查委員,因此審查會仍如期召開,7位執政黨推舉的審查委員全數如期參加。
文化部長李遠於會議開始時進行董監事候選人推薦理由說明。他表示,此次行政院提名的董監事候選人,除了依照前次審查委員所提意見外,並花了許多時間向各界請益,形成一個按照不同領域及專業的人才庫,從中依序徵詢,最終產生「均衡也滿足每個領域的候選人名單」。
李遠指出,提名不僅朝年輕化、專業化的方向進行,更涵括各族群及跨領域具卓越成就的代表。考量全世界電視媒體面臨轉型趨勢,候選人除了多數具有傳播實務與學術專業,更加入新媒體、數位學習、資安等未來發展關鍵人才。他表示,「這是一份和社會完全溝通過的名單,也是一份望向未來、做好準備的最佳候選名單,絕對不是所謂一手遮天的黑箱作業」。
今天出席審查會議的7位執政黨推薦審查委員,包含翁秀琪、黃世鑫、張烽益、陳東升、蘇正平、蕭新煌、蔡茂寅。出席委員多認為,8位在野黨推舉的委員要求先進行「政黨協商」,明顯違反《公視法》規定。
執政黨推薦審查委員之一的蕭新煌表示,依規定提名權屬於行政院,審查權屬於審查委員會,雙方都應獨立行使,且應該互相尊重。審查委員是被立院推舉的「社會公正人士」,也應該自詡為公正人士。蕭新煌質疑,如果還要經過政黨協商,「請問還要審查委員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