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遭到監控案有重大進展。台北地檢署國安專組檢察官經調查後,今(7)日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起訴徵信業者鄭永津、謝乙辰、江文鑫、侯凱瀚等四人,並查出港籍雇主鞠覺賢、林慶對二人發布通緝。

據檢方調查,港籍人士鞠覺賢、林慶於2024年委託台灣徵信業者對沈伯洋進行監控。鞠覺賢匯款折合新台幣36萬元予「微信徵信」、「全聯徵信」負責人鄭永津,鄭隨後將跟監任務轉包給「大愛徵信」負責人謝乙辰,並於同年9月5日後另交付18萬元。謝乙辰指派員工江文鑫統籌跟監任務,並指派侯凱瀚及綽號阿祥的員工協助執行。
監控過程中,謝乙辰初期受託跟監沈伯洋的主要任務是偵查其私生活,包括有無婚外情等,但跟監員工數日內即遭沈伯洋發現。2024年9月27日,鞠覺賢、林慶親自從香港入境了解跟監進展。由於沈伯洋身邊有藍姓隨扈保護並隨時警戒跟監行為,導致跟監效果不佳,雇主對此感到不滿。謝乙辰遂向鄭永津提議安裝錄影設備進行全面監控。
檢方查實,謝乙辰指示員工曾男將機車停放在沈伯洋位於台北大安區住所前的機車停車格,江文鑫在機車座墊下方安裝微型攝影機,鏡頭直指沈伯洋住所大門口,透過行動電話應用程式軟體連結進行監控。自2024年10月1日至同年11月8日止,沈伯洋及其妻女遭24小時全天候監控約1個月。江文鑫、侯凱瀚及阿祥定期開車前往住處外,配合微型攝影機監控並攝錄,將沈伯洋與妻女進出住所的影像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傳送至鄭永津組成的監控群組,鄭再將影像轉傳給鞠覺賢,非法蒐集及利用沈伯洋及其妻女的個人資料。
沈伯洋於2024年2月擔任立法委員,同年10月14日遭中共中央委員會台灣工作辦公室與國台辦列為「台獨頑固分子」並以煽動分裂國家犯罪遭到立案通緝。檢方指出,徵信業者為圖私利,罔顧境外敵對勢力近年來對國人的打壓及迫害,收受港籍人士高額價金進行監控,實屬配合境外敵對勢力侵害國人權益的行為。
檢方偵結時,鄭永津供稱曾任「中華海峽兩岸徵信服務協會秘書長」,主張徵信業受託跟監屬合法範疇,但檢方認定其行為違法,建請法院對鄭永津從重量處1年6月徒刑,並宣告沒收其所得18萬元。謝乙辰則表示已嚴令要求員工對大陸地區委託的徵信案採取嚴格審查,並希望有機會向沈伯洋表達歉意,檢方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同樣宣告沒收所得18萬元。江文鑫、侯凱瀚二人為受僱員工依指令辦事,檢方認定非始作俑者,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