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蔡鴻燊涉與土地業者蔡尚岳以偽造遺囑方式,詐取獨居老人逾億元遺產,一審遭判刑25年。二審高院今天駁回蔡鴻燊上訴,仍判25年刑度,可上訴。被告蔡尚岳則另行審結。

依據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土地業者蔡尚岳於民國110年4、5月間,從新北市前里長鄧長安、許政鎧處得知,里內有獨居老人過世後遺產無人辦理繼承,於同年8月起以偽造遺囑方式,詐取死者遺留的存款及不動產。
判決指出,蔡尚岳為詐取更多獨居老人遺產,找來友人王煜堤等人加入,並以台北市地政局未辦繼承登記專區列管名冊尋找目標,涉嫌行賄台北市員警駱勁達、新北地院書記官游立綸及戶政人員葉濬誼,藉此確認獨居老人戶籍資料,再實地勘察不動產並篩選詐騙目標。

蔡尚岳等人選定目標後,安排可配合的假受遺贈人、假見證人製作代筆遺囑,並涉嫌勾結律師兼民間公證人蔡鴻燊,由蔡鴻燊完成代筆遺囑聲明書認證,再持相關文件辦理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及提領存款,藉此取得獨居老人遺產。
一審台北地院去年7月間判處蔡尚岳14年徒刑、蔡鴻燊25年徒刑,同案多數被告也遭判有罪。案件上訴後,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二審期間,蔡鴻燊以罹病須長期服藥,且與年邁父母感情深厚、無逃亡可能等理由,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高院認為,蔡鴻燊的病況不符法定停止羈押事由,所主張的家庭因素也非停止羈押的法定事由,因此駁回聲請。(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