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名正妹指控她去年底到夜店狂歡後,遭王姓、許姓2名男子下藥後撿屍性侵,但台北地檢署調查禝發現,正妹與2男嘿咻時意識清楚,隔日還和許男共進早餐,還在許男家裡住2天,認定性侵罪證不足,2日將王、許2人不起訴。
正妹控稱,她去年底與王男、許男在夜店狂歡,疑遭2男在飲料裡下藥,意識不清,隔天醒來發現在許男家中,懷疑被下藥撿屍性侵,甚至被迫3P,事後她向男友哭訴並提出告訴。
檢方傳喚許男及王男調查,2男否認性侵,檢方在其手機裡找到一段影片,從3人的對話發現,女子並非意識不清,彼此間還有互動。
檢方發現,3人一夜情結束後,王男先行離去,留下女子和許男,2人還一起外出吃早餐,女子還在許男家裡住2天,與常情不符,研判是告訴人擔心遭男友發現一夜情,才會提告性侵,認定性侵部分罪證不足,將2男不起訴。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