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輕度智障的22歲林姓酒店小姐,涉嫌與哥哥凌虐2歲兒,並與蕭姓男友外出玩樂3天,導致兒子餓死家中廁所,3人均遭起訴。台北地院今開庭,林女先認罪,卻稱是哥哥虐兒,改口不認;蕭男則不認罪,表示他與林女沒有虐兒,全是林兄所為。
法院今傳喚林女及蕭男,林女先承認犯罪,但法官針對檢方起訴事實詢問意見時,卻又無法正常對答,在法官引導下才慢慢說出事發經過。
林女表示,哥哥帶小孩上台北時狀況還好,會講一點點話,小孩哭時哥哥就把他關廁所,幾乎是哥哥照顧小孩,她有給哥哥錢買食物;她勸哥哥不要關小孩,但哥哥不聽,小孩有時哭,哥哥還拿皮帶打小孩。
林女說,她每天抱小孩出來,哥哥卻又關回去,小孩曾在她面前翻垃圾桶,偶爾哭說肚子餓,她聽到就會去買食物,過了1個月後覺得小孩有胖一點點。
法官認為供述不像認罪,懷疑林女沒有搞清楚狀況,要求林女與公設辯護人討論後,林女才改口不認罪。
蕭男則說,他在網路上認識林女,起初不知林女有小孩,到林女住處後才知道,聽林女說哥哥會打小孩、關廁所,但他只偶爾住1、2天,並沒有常常在那裡,不清楚實際情況,他與林女都沒有凌虐小孩。
林女的公設辯護人表示,林女將小孩交付林兄,有提供金錢買食物、勸阻別關廁所,主觀上無犯意;蕭男辯護律師則說,蕭男常住母親或朋友家,僅短暫停留林女家,只有林女要求外出,兩人才碰面,從未主動佔用林女時間,或要林女付錢,並無犯意。
法官庭末表示,小朋友不會平白無故死亡,要2人回去再想一想事發經過,並諭知4月14日下午再開庭。林兄部分,檢方上月26日將他起訴後,法院認定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續押禁見,目前尚未開庭。
檢方起訴指出,林女未婚生下男童,原交給嘉義阿姨照料,2018年8月初林兄帶男童北上與林女同住,2人卻不時凌虐男童,還關在廁所不給食物,涉犯凌虐未成年罪。
同年9月林女邀蕭男同居,蕭男得知虐童情事,10月搬離同居處,卻經常邀約林女外出,費用由林女付擔,剝奪林女照顧男童的金錢、時間及母愛;11月6日林女將男童關廁所後與蕭男外出玩樂,8日晚間返家發現男童身亡,2人一度逃亡,涉犯凌虐未成年、遺棄致死罪。
中時 黃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