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2月底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其中「小客車租賃業需以1小時作為收費標準」等同阻斷Uber與租賃業的合作,網路叫車平台自救會今日號召萬人至總統府前抗議。對此交通部回應,Uber是「穿著租賃車的外衣、作著計程車的生意」,因此才會修法落實分業管理,也將協助Uber駕駛轉入計程車繼續提供載客服務。
交通部表示,2017年Uber與租賃車合作,重回台灣市場,承諾「以合法『租賃業者為營業主體』、Uber公司提供派遣技術方式」,然而Uber與小客車租賃業者合作以來,從廣告促銷、招募駕駛並媒合靠租賃車行、媒合車輛提供即時派遣載客服務、提供乘車優惠、乘車費用定價等,都是由Uber主導決定。
交通部指出,更有駕駛向租賃車行按月租車接受Uber派遣外駛攬客,此模式如同「穿著租賃車的外衣、作著計程車的生意」,已非Uber當初所承諾的營業方式。
交通部表示,由於Uber以租賃車提供即時派遣載客服務、離峰以低於計程車運價搶客,更有租賃車在熱點排班等候派遣,且車輛無限制成長,造成與計程車客運業市場重疊,確已造成不公平競爭,扭曲小客車營業市場秩序,因此才會修法落實分業管理,讓小客車租賃業、計程車客運業,回歸原有的營業本質,強調政府有責任維護業者之間的公平競爭。
而受影響的駕駛,交通部將輔導其轉入多元化計程車。駕駛考執業登記證可繼續開Uber Taxi,生計不受影響;車輛掛計程車車牌,可保持原貌,不須換黃色,繼續提供「類Uber、合乎國內法令規定」之運輸服務。
另外目前計程車空車額可完全吸納現有1萬部Uber租賃車,交通部也會協調計程車客運業界公會,協助Uber駕駛轉入計程車繼續提供載客服務。
中時 李宜秦、劉宗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