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被控涉嫌利用人頭及浮報助理費等方式,詐取助理費12萬3842元,台北地方法院今(28)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將童判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另判可易科罰金刑5月,追繳犯罪所得本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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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童仲彥。(資料照,陳怡誠攝)[/caption]
童仲彥被控涉用人頭和浮報助理費用方式,將所得款項挪來繳交自己信用卡費和貸款,他偵審中都不認罪。
中時 王己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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