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醫師蘇偉碩3年前反萊豬遭移送《食安法》散布假訊息,獲不起訴確定,蘇偉碩反告前衛福部長陳時中、食藥署長吳秀梅侵害名譽權,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今判駁回。
陳時中(圖/中天新聞)
蘇偉碩2020年間透過臉書等喊話:「人體食用萊克多巴胺殘留豬肉有影響精神健康的風險,會影響腦部及胎兒發育」、「呼吸就可能吸到萊劑」等。蘇偉碩反萊豬惹怒政府,罕見被衛福部以《食安法》散布假訊息向檢方告發。
蘇偉碩獲高雄地檢署認定,言論縱有聳動不實、過度渲染,但非出於惡意,散布假訊息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蘇偉碩獲不起訴確定後,北上提告陳時中、吳秀梅誣告罪。
台北地檢署偵查誣告案則認定,衛福部為食品安全主管機關,陳時中、吳秀梅依職權澄清反萊豬言論,告發蘇偉碩並非誣告,今年2月處分陳時中、吳秀梅不起訴。
蘇偉碩另提告民事侵害名譽權訴訟,他強調,陳時中、吳秀梅當時在新聞稿上汙衊他「危言聳聽」,害大眾誤會他造謠,據此請求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今(15)日判決蘇偉碩敗訴,求償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