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議員持槍入境香港被捕 法官信其無意犯案「簽保守行為2年」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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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怡伶/綜合報導

美國參議員威爾森10月21日搭機抵香港時,發現行李內有一把無子彈左輪手槍並主動申報。他被指控「無牌管有槍械罪」,於10月30日出席法院聆訊,法官相信其無意犯案,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撤銷控罪。

美國參議員威爾森持槍入境香港,法官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撤銷其控罪。(資料照/翻攝參議院共和黨核心小組網站

據《明報》與《香港01》等港媒報導,威爾森(Stephen Jeffrey Wilson)是美國華盛頓州的參議員。據威爾森本人的說法,他10月21日與妻子搭機前往東南亞旅遊,他在機上找口香糖吃時,在公事包發現手槍,下機後主動申報,他因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遭控「無牌管有槍械罪」被逮捕,以2萬港元(約8.3萬元新台幣)保釋候審。

該案10月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聆訊,控方考慮到事發經過,被告在香港無案底及願意配合調查,提出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主任法官蘇文隆考慮到威爾森經常旅遊,亦非首次到香港,理應知道香港槍械管控嚴格。相信他是無辜無意犯案,批准威爾森自簽2000港元(約8300元新台幣)守行為24個月,撤銷控罪,涉案手槍則充公。

不過,法官認為該案存有2個謎團,其中之一是威爾森如何通過波特蘭和舊金山的機場安檢?另外威爾森曾說手槍用來自衛,惟沒發現子彈,手槍沒上彈的話,威爾斯該如何自衛?

「簽保守行為」並非一種刑罰,而是一種預防措施。被要求簽保守行為的人,須通過擔保方式,以某種金額,並以自簽或由其他保證人作擔保,承諾保持行為良好及遵守法紀,擔保期不超過3年。

威爾森發布聲明稱,他很高興問題得到解決,且他的護照已被歸還,他也被允許離開香港,恢復與妻子的東南亞旅行。「歸根到底,這個錯誤完全是我造成的。我也對於我造成的困擾深感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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