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隨手撿發票挨告侵占 律師解惑:不是一般的廢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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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友近日分享,自己隨手在路上撿了一張發票,結果卻遭人告侵占,對此,法律諮詢平台「法速答」就分享,發票並不是一的廢紙,而是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即便沒有中獎,仍屬於原購買者的財產。

(示意圖/AI生成)

近日有網友在社群上分享,自己隨手撿起一張發票,卻遭人告侵占,為了一張發票還要跑警察局做筆錄,心情不美麗,貼文在網上曝光,這個議題掀起網友熱議,大家都好奇隨手撿起丟進垃圾桶裡,或是掉在地上的發票,是否犯法?

法律諮詢平台「法速答」曾提到,發票不是一般的廢紙,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即使發票沒有中獎,它仍然屬於原購買者的財產。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撿到他人遺失的統一發票應視為拾得遺失物,不要以為撿到的發票可以據為己有,即使將撿到的發票捐給慈善團體,也可能構成侵占罪,當無法找到失主時,應將發票送交就近的警察局處理,而在拾得遺失物,有六個月的等待期限,在這段期間內,警方會協助尋找失主,如果期限內找到失主,發票將歸還給原持有人。

法速提到,當六個月期限屆滿後,如果仍未找到失主,拾得人可以取得發票的所有權,此時才能合法使用這張發票進行兌獎,這樣的處理方式既符合法律規定,也體現了誠實守信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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