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台北報導
北檢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京華城弊案聲押,北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成功,高等法院發回更裁,今(5)日上午9:30至10:00處理程序,羈押庭14:00正式開始。
上午10點程序結束後到下午2點才開庭,而因為柯文哲無保請回之裁定已為高院裁定撤銷,所以柯文哲回復為檢察官逮捕的狀態,下午庭期前暫留候審室,北院告知法警,帶柯文哲往返法庭與候審室間,除非柯文哲反抗,得不使用戒具,同時規定庭前律見之次數與時間。至於中午時間提供柯文哲什麼午餐?據悉北院是叫便當給他,提供便當是北院候審室的慣例,先前外傳的甜麵包、鋁箔包,可能是偵訊中檢方所提供的食物。
高等法院昨(4)日傍晚裁定,針對北檢不服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聲羈字第435號裁定提起抗告,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裁定理由指出,依同案被告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兵役局長朱亞虎供述,以及證人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祕書邵琇珮之證述,佐以朱亞虎與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相關對話紀錄、扣案被告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雇於沈慶京之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被告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認定柯文哲是否如其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而對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原審未就檢察官所提出之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尚非妥適,因此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爰裁定如主文。
台北地院昨晚7點收到高院發回的卷,全案由昨天輪值強制處分庭的法官呂政燁承審,呂政燁過往頗有爭議,2013年被監察院彈劾,2019年被已故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爆料曾在法庭上脫口「我是綠色法官」,但當年北院澄清經調閱錄音並無此發言。
經北院聯繫當事人與律師,柯文哲二次羈押庭定今天上午9點半開庭,先處理程序事項,包括檢方抗告後較原審為多的卷證資料如何呈現,10點程序事項處理完畢,聲押庭定下午2點正式召開,裁定結果預計今天下午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