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議案過招!駁卓榮泰社維法見解 羅智強:你一刀砍死同黨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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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國會聽證權引來侵犯人權的疑慮,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19)日在國會改革覆議案審查時,強調聽證權設有四道門檻,批評民進黨政府濫權以「社維法」查辦人民才是「恐懼的總和」。

行政院長卓榮泰(左)、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圖/中天新聞)

羅智強指出,根據警政署統計,民進黨政府執政以來,自2016年至2024年1月30日,因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遭警察機關移送的有680件,卻僅有150件被裁罰,530件不裁罰,「沒有侵害人權?」

卓榮泰說,「我如果是一般民眾,剛剛委員的那段話,我內心會非常恐懼」;羅智強續指,「那500人更恐懼!民進黨政府就是恐懼的總和」。卓榮泰反駁,「我不接受」。

羅智強表示,逾500位民眾遭政府濫權傳訊、偵辦、問話,被司法權裁定不罰,有沒有侵害人權之虞?卓榮泰則說,這有司法權救濟、甚至有監察權的救濟,但再怎樣,都不是今天討論的重點;並強調,「言論自由的保護是最高的價值之一,散布謠言應有相關的法律制裁」。

不過,羅智強指出,2013年,時任立委蕭美琴、潘孟安、林佳龍、管碧玲、陳其邁、李俊俋、黃偉哲、陳其邁等人提案刪除散布謠言之處罰,「他們是犯蠢嗎?你一刀砍死同黨同志」;卓榮泰則反嗆:「有沒有通過呢?」

最後,羅智強強調,國會聽證權有四道門檻,拒絕證言權、立委決議才能發動、決議才處罰、也有司法救濟;「民進黨查水表政府,才是無法無天」。

羅智強臉書並補充說明,國會改革法案,針對的是行政權,在聽證程序上若要傳訊人民,法條明文規定,只限定於「調查事件相關之社會上有關係人員」,而不是任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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