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温振甫/綜合報導
有藝術細胞沒有錯,但是隨地作畫,就是犯法!新竹警方最近發現,街邊變電箱會遭人塗鴉,後來發現是2男1女在作亂,現在遭台電提告《刑法》毀損罪,作品不只沒人欣賞,每個人都各揹一條罪。
2男1女在變電箱上塗鴉。(圖/中天新聞)
新竹警方表示,本月2日接獲通報,稱東區東大路、北大路口旁台電變電箱遭塗鴉客惡意塗鴉,經調閱監視器追查,發現嫌疑人2男1女趁深夜時分前往該處持噴漆作案,分別噴上「雪糕刺客」、「追高俠」、「累累公主」字樣,做案後隨即逃離現場。
經調閱監視其循線追查,警方於24小時內查明嫌疑人身分為為謝男、董男及詹女並通知到案說明,後續將依刑法毀損罪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未經所有權人同意,擅自在外塗鴉為觸法行為,相關單位在恢復原狀後亦會向行為人求償,提醒塗鴉客勿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