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暴怒「一路跟前女友」 他爆氣壓樓梯間硬要…遭判7年還無恥上訴!

分享:
0:00
volume_up

記者陳真/綜合報導

一名黃姓男子2019年時,因玩線上遊戲認識女子,進而交往,並於今年農曆年節時到女子家暫住,因此取得女子住處鑰匙,兩人分手後,黃男用偷來的鑰匙闖進女子住處,並持小刀抵住女子喉嚨,被害女子虛應敷衍,趁黃男不注意時逃往樓下,但仍不幸被黃男抓到住,在樓梯間慘遭黃男侵犯得逞,被害女子事後驗傷報警,一審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黃男7年4月有期徒刑,黃男不服判決再提上訴,遭台中高分院駁回維持原判。可上訴。

黃男不甘被分手,闖入前女友家中持刀性侵。(示意圖/pixabay)
黃男不甘被分手,闖入前女友家中持刀性侵。(示意圖/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黃男在2019年5月,在線上遊戲認識女子後進一步交往,黃男還在今年農曆春節期間到女子家住處暫住,之後女子因黃男情緒不穩定為由,提出分手。黃男被分手後心有不甘,在3月2日上午,用偷來的鑰匙打開女子透天住處大門,並入侵女子位在二樓的房間,女子驚醒後看見黃男,本來想大聲呼叫胞弟求救,但黃男見狀隨即持小刀抵住女子頸部,使她不敢呼救,直到女子胞弟出門後,黃男才把小刀放下,要求和女子發生性行為。

被害女子假意敷衍,乘機將小刀甩丟後往樓下逃跑,但仍在樓梯間被黃男抓住,黃男仗著身材優勢壓制女子,對其性侵得逞,事後女子報警處理,黃男到案坦承犯行。

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為滿足自己的私慾,私自侵入被害女子的住處,侵擾被害人的居住安寧及隱私權,又手持凶器脅迫被害人並強行侵害,造成被害女子身心受創,被害人也表明不願原諒黃男,故將黃男判刑7年4月,黃男不服提出上訴,但遭高分院駁回。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