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男子因急需資金向民間理財公司借錢,未料竟遇上詐騙集團成為人頭帳戶及詐騙共犯,男子供稱當時有撥打165查證自己也是受害者,最後法官判決無罪。

台南地方法日前審理一起詐騙案,一名男子去年1月間因有資金需求,長達6年債務問題無法向一般金融機構貸款,當時看到貸款廣告留下聯絡方式後,接獲自稱理財公司專員來電,對方表示要「包裝財力證明」才能順利核貸,還派人到府收取存摺、提款卡並簽約,未料對方竟是詐騙集團,將他的帳戶用來詐騙至少11名被害人,男子也因此成為詐騙集團工犯,遭檢方依幫助詐欺取財罪及幫助洗錢罪榮起訴。
男子在法庭上聲稱當時接到對方電話後,有上網查證該理財公司確實存在,事後發現帳戶異常時,也立即聯繫銀行客服了解情況,並撥165反詐騙專線諮詢,這些動作都有網頁搜尋紀錄截圖與通聯紀錄可佐證,他喊冤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絕對不是詐騙集團的成員或共犯。
法官認為,被告事前查證上不夠謹慎,但其詞從警方偵訊到法院審理期間都一致,且確實有債務問題的事實依據,另被告發現異狀後立即採取行動查證報案表現,顯示並非刻意參與詐騙幫助詐騙集團,因此依法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