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虞姓男子,不滿郵差送信時太吵,竟當街用安全帽痛毆郵差,經路人勸阻後,郵差繼續送信,虞男卻騎車尾隨郵差,再出手毆打郵差。台北地院依傷害罪判虞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
判決指出,今年1月22日早上10時20分,虞男因不滿許姓郵差投遞郵件時,發出聲響過大,竟在北市興隆路3 段某巷弄,持安全帽砸許男頭部,並用手猛推許男脖子,致許跌倒在地,路人見狀,出面阻止,許男趁隙離去。
許男繼續送信,10分鐘後,虞男騎機車趕到,再徒手毆打許男頭部,致許男頭部及頸部挫傷。事後許男報警偵辦。
法院審理時,虞男認罪,法官審酌虞男僅因細故無法克制己身衝動與怒氣,遂對被害人暴力相向,不尊重他人之身體法益,法紀觀念淡薄,雖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但迄今並未賠償,判處拘役40天。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