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北李姓男子花了108萬餘元只為了追求葉姓女直播主,還約好每月見面3次,但事後李男認為對方未履行協議,且感情無任何進展,氣得提告詐欺要求返還「斗內」金錢。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雙方無法證明有協議,判決駁回,可上訴。
台北李姓男子花了108萬餘元要求葉姓直播主每月見面3次未果,提告詐欺但遭法院駁回。(示意圖/中天新聞)
判決指出, 2020年2月葉女以直播平台官方LINE帳號接觸李男,他因此開始觀看葉女直播,還時常贈送平台貨幣給她,之後為了追求開始大量斗內,直到同年9月,李男見感情無進展,決定要停職斗內時,葉女則拜託他繼續支持。
李男見狀便提出每月見面3次的要求換取斗內條件,他見葉女答應後立刻儲值108萬8373元,並以折合平台點數,購買虛擬禮物贈與她。但期間說好「每月見面3次」,李男認為對方並未履行,且感情也毫無進展,氣的提告詐欺。
台院地院審理後,勘驗雙方對話內容,葉女的確曾3次私下與李男見面用餐,但對於「每月見面3次」協議,並未具體答覆其有何應履行之義務,尚難以此逕認系爭協議確實存在,直播平台也免負連帶責任,判決駁回李的訴訟請求,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