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長選舉翻盤無望!蘇清泉要求「保全證據」 二度抗告仍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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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屏東縣長選舉國民黨候選人蘇清泉以1萬多票差距敗選,但他認為開票過程疑點重重,向法院聲請驗票並保全證據,但遭到駁回,他不滿2日再抗告,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無保存證據必要,13日駁回抗告,且不得再抗告。。

屏東縣長國民黨候選人蘇清泉2度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遭駁回。(圖/中天新聞)

蘇清泉當時指出,開票過程除了計票有疑慮以外,且選舉人數、投票數均已公告不符合,另外東港國小投開票所,開票時也未逐一亮票面對觀眾,認為計票不正確,更誇張的是無效票竟高達1萬3229票。

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時,認為證據保全須符合證據有滅失或礙難使用之虞、經他造同意者、就確定事、物之現狀有法律上利益並有必要時:另屏東縣選委會已依選罷法規定,包封、簽章並送至屏東縣選委會保存地點存放,存放處所之出入口並已上鎖且施以封條、簽名及押註日期﹐因此認定蘇清泉所提證據,不足以認定選務資料有滅失、礙難使用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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