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安徽合肥市包河區法院近日審理一起特殊合同糾紛案。一名男子豪擲重金購買彩券未中獎,將彩券行老闆及彩票管理中心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損失。法院審理後駁回男子的訴訟請求。

根據《安徽商報》,張某經營彩券專營店。何某某(化名)用2023年9月起微信將欲購買的彩券內容傳送給張某,由張某在店內出票並拍照回傳。何某某多次填寫大額度預約通知單,購買金額高達90萬元人民幣(約408萬元新台幣)的彩券,款項由何某某支付至張某的帳戶。
何某某主張,張某身為彩票管理中心的代銷人員,以微信網路引導式宣傳、售彩、收款、開彩的行為屬違法。他要求確認雙方之間的購彩合同無效,並要求張某及彩票管理中心返還購彩款及利息。
法院審理指,張某與彩券管理中心為代銷關係,雙方合同約定張某應自行解決與第3方的糾紛,並承擔因此產生的賠償責任或其他法律責任。
張某在微信群等處宣傳中獎的彩單號,是展示其他人中獎的事實,並不必然導致看見該內容的群體大額購買彩券。何某某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張某在其購買彩券前存在引導或誘導行為。
且何某某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應當知道購買彩券並不必然導致中獎。且因何某某購買彩券金額較大,張某透過微信將大額購彩風險告知書和大額度預約通知單發送給何某某,何某某均在購買彩券當天後填寫。
張某多次告知何某某理性投注、購彩需謹慎,但何某某置之不理,不應在開獎後將未中獎的彩券認定為損失。
法院進一步指,張某在收到購彩款後,在彩票管理中心授權的實體銷售點銷售並列印彩券,將購彩款轉入相應帳戶,並不屬於網路銷售彩券。因此,何某某與張某之間的購彩合同並非無效合同。法官並提醒,購買彩券時應當保持理性、謹慎的態度,切勿大額盲目購買,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