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下令殺狒狒?說法全都在卸責 這些人恐面臨最重5年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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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這張貴翔/綜合報導

東非狒狒的死引起全台爭議!坦承開槍的林姓獵人成為眾矢之的,但他卻說是六福村的獸醫授意開槍,卻被六福村否認還揚言提告,而農業局則說當時沒見到狒狒中槍,也不知道獵人在現場?說法通通都在卸責,但不管是開槍的還是下令的人,都將面臨《野生動物保育法》,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誰下令開槍射殺狒狒目前還未釐清。(圖/農業局提供)

對於狒狒的死,首先是桃園市農業局說,當時以為狒狒只是被麻醉了,直到送上車才發現血跡,事後在狒狒身上發現槍傷,而且根本不知道有獵人在場。

而坦承開槍的林姓獵人起初則表示,是一名高高的農業局人員下令開槍,後來又發出千字聲明還原現場,更正為六福村的獸醫因為麻醉槍沒子彈了,下令叫他開槍,但六福村表示全程都是配合農業局指揮,聽到槍聲後才進入狒狒躲藏區域,不可能會下令開槍,將對獵人提告。

現在狒狒確定是死在獵人槍下,但到底是誰下令開的槍?農業局跟六福村的說法都兜不攏。

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不具「族群量逾越環境容許者」、「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者」條件,而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或使用禁止之方式,獵捕、宰殺保育類動物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狒狒被送往淡水區的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圖/農業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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