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名死囚聲請的「死刑存廢釋憲案」,憲法法庭日前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並認為死刑應「一致決」,對此,沈富雄直言,這是立法而非法律解釋,大法官怎能剝奪立法委員的權力,引發討論。
前立委沈富雄20日在友台政論節目《少康戰情室》中表示,這次憲法法庭的判決,讓下次大法官候選人的審查,更加不容易,這些候選人會更加圓滑,就把憲法法庭的說法再講一遍,讓國民黨黨團也不曉得可不可以接受。
沈富雄認為,大法官怎能剝奪立法委員的權力,去決定法院合議庭幾分之幾同意判死刑,或要求必須各審級法院全體法官同意始能判死刑,這是立法,而不是法律解釋,大法官怎麼可以剝奪立法委員的權力,所以他還是滿頭霧水。
全國關注的死刑釋憲案20日由憲法法庭判決合憲,但設置7大關卡,限縮適用範圍,更增加了審理死刑制度外的流程,例如判死須一審及二審3名法官、三審5名法官一致同意,換句話說,只要有廢死法官在合議庭中,就無法判處凶殘殺人犯死刑,等同「實質廢死」,引發外界議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