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校園命案行凶少年與少女遭依共同犯殺人罪各判9年與8年徒刑。新北地院少年法庭今(4)日開庭裁定,少年與少女自10月14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新北市校園命案震驚社會。檢警查出,少女去年12月25日至被害學生班級,因細故與被害學生發生口角後心生不滿,找少年一起回被害學生班上叫囂,結果少年持彈簧刀刺殺被害男學生,少女還向阻攔的學生喊「沒你的事就滾」,還說「給他死」等;被害學生隨後送醫不治。
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9月30日認定少年與少女共同犯殺人罪,依刑法「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規定減刑後,判處少年有期徒刑9年、少女8年徒刑。
案發後,涉嫌行凶少年與少女持續收容、羈押於少年觀護所;新北地院少年法庭今天開庭裁定,少年與少女自10月14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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