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惡名昭彰的人口販子余華英,因在4年內拐賣11名兒童而在一審被判處死刑。由於警方新發現6名受害者,案件被發回重審,將於10月11日再次開庭審理。受害者與其家屬希望,法院能維持余華英的死刑判決。
根據《極目新聞》、《新華網》等陸媒,事件要回溯到2021年,1990年生於貴州的楊妞花,5歲時被拐賣至河北,直到2021年才輾轉回家。但其父母因自責和傷心過度,早在1997年和1998年離世,家中只剩淪為孤兒的楊妞花姐姐。
由於楊妞花記得拐賣她的人口販子,警方於2022年6月將余華英逮捕。余華英在1993年至1996年間,夥同情夫龔某良(現已故)作案8起,拐賣11名兒童。
根據楊妞花,除11名兒童之外,余華英連自己的親兒子也沒放過,「只因是她的私生子,也是在這之後,她開始嘗到拐賣兒童的『甜頭』」。
事實上,余華英前科累累,她曾化名張蕓,在2004年與丈夫王加文拐賣2名兒童,兩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經減刑後於2009年出獄。
2023年7月14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法院9月18日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余華英死刑。余華英提出上訴後,11月28日案件進行二審,但未宣判。
與此同時,警方發現余華英和王加文於2002年、2003年在雲南拐賣2名兒童,警方於去年9月將王加文抓獲。今年9月19日,王加文拐賣兒童案一審開庭審理,未當庭宣判。至於余華英拐賣兒童案,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其一審原判遺漏其他犯罪事實,將案件發回重審。
作為拐賣案的直接受害人,楊妞花也對余華英提出民事訴訟。其委任律師王文廣稱,該案發回重審後,警方在原有11名被拐兒童之外,又發現余華英拐賣其他6名兒童的犯罪事實。余華英10月11日出庭時,將面臨拐賣17名兒童的指控。
除了她與王加文共同拐賣的2名雲南兒童外,另外4人都來自貴州。其中有1人當時被拐到貴陽,因年齡稍大,余華英將其遺棄在遊戲廳,另外3名兒童則均被她成功拐賣,所幸這些人如今都已被找到。
報導稱,余華英拐賣的17名兒童,來自12個家庭,也就是說,有5個家庭都被拐走2個孩子。其中一名被拐兒童的母親說,希望余華英夫婦能被嚴懲,「余華英拐賣了這麽多孩子,沒有一個是她主動交代出來的,這種人留著沒有一點意義,希望法院維持一審死刑判決」。
楊妞花堅定表示,「隨著被拐兒童人數增加,我更加要堅持對余華英的問罪。原本我只是為我家,現在是為我們大家,12個家庭的17個孩子、24位父母,他們都在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