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錢買毒被檢方通緝的江姓男子,當山老鼠盜伐牛樟木被逮,為避免刑事執行,警訊時冒用哥哥身分應訊,偽造簽名及按捺指紋,檢察官事後傳喚江的胞兄到庭,核對身分時查出實情,新竹地院依違反森林法和偽造私文書罪判刑。
警方在尖石鄉錦村產業道路查獲盜伐牛樟木的山老鼠集團,起出15塊重413公斤的牛樟木,帶回江姓男子等6名嫌犯偵訊。
江男因是毒品通緝犯,怕馬上入監執行,用哥哥的名義應訊,在偵訊筆錄和檢方交保的限制住居具結書上簽名和按捺指印。
檢察官之後開偵查庭,江男的哥哥接到通知書到庭,核對身分時發現哥哥是被弟弟嫁禍,警方佈線逮到江男歸案,檢方依法起訴。
法官認為,江男蔑視國家森林資源的保護,並為躲避刑事案件的執行,冒用他人名義,增加檢調機關查緝犯罪的困難度,影響司法調查的正確性,所為實有不該。
法官審酌江男坦承犯行,態度尚可,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2月,違反森林法部分處有期徒刑7個月,併科贓額2倍的23萬3192元罰金,用服勞役折算。
中時 羅浚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