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槌定清白 馬英九洩密案明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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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被訴洩密案,一審判他無罪,二審逆轉判4月,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審,馬英九堅稱無罪,但檢方表示「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馬須被判刑,高院更一審明天宣判,由於全案不能再上訴,馬英九有罪或無罪,將因此確定。 [caption id="" align="alignnone" width="656"] ▲馬英九出庭受訪談洩密案(資料照 林偉信攝)[/caption] 馬英九因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司法關說案,被訴涉犯刑法洩密罪、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罪。北院判馬英九無罪,但高院改判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最高法院認為事實有待釐清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由女法官協會理事長張惠立擔任庭長,與游士珺及柯姿佐共組合議庭審理。 高院更一審下個月召開辯論庭,告訴人立委柯建銘昨出庭表示,這個案件是司法改革的指標案件, 要終結馬英九特務治國的舊時代,他要求馬英九認罪、道歉,要向憲法低頭、司法贖罪。 蒞庭檢察官周士榆等人則輪流發言,批評馬英九洩密還辯稱是為了 公共利益,這樣的理由聽起來很華麗,但「公共利益」不是讓非法行 為合法化的大補帖;檢察官還舉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指責洩密與司法關說一樣都是「惡」。 馬英九說,檢察官對於犯罪的具體行為事實到底是什麼一直都說不清楚,不惜耗費司法資源就是要起訴他,他感到心痛;那些企圖以告他、起訴他來打擊他的人不會得逞,他對關說司法的人,沒有妥協的空間。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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