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募款「武器不對等」 監察院揪行政院擱置法案超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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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今年掀起全台大罷免浪潮,儘管最終大罷免大失敗,不過根據現行法規,罷免期間,罷團可以自由募款;遭罷立委卻無法開設政治獻金專戶,形成武器不對等的情況。內政部對此早在2020年送交相關修正草案至行政院審查,不過至今仍待在政院沒有進度,對此,監察院日前向立院建議應加速修正「陽光四法」。

民進黨今年掀起全台大罷免浪潮。(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民進黨今年掀起全台大罷免浪潮。(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現行法規對各類選舉募款在《公職人員選罷法》及《政治獻金法》中有明確規範,但對罷免活動的募款行為卻缺乏法源依據。這導致大罷免期間,罷免團體可對外募款而無法可限,被罷免的立委卻無法開設專戶募款,只能自力救濟,形成不公平現象。

內政部於民國109年6月30日函送行政院審查的修法草案,主要刪除政治團體相關規定,並賦予被罷免人、罷免案提議人的領銜人收受政治獻金的法源依據。草案規定收受起始日均自罷免案提議的領銜人向各主管機關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之日起,同時納入賸餘獻金應辦理繳庫等配套規定。

監察院呼籲行政單位盡快修正「陽光四法」。(圖/翻攝自Google)
監察院呼籲行政單位盡快修正「陽光四法」。(圖/翻攝自Google)

監察院日前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的立法計畫中,包含《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政治獻金法》及《遊說法》等陽光四法。監察院表示,雖非陽光四法相關法律主管機關,但依法掌理相關業務,在執行過程中發現需要修法改善之處,均會主動向法律主管機關提出建議。

對於審查進度緩慢,行政院官員解釋,此次政治獻金法是全案修正,範圍達30餘條,從名詞定義到執行範圍都需全盤規劃與考量。官員強調,行政院去年至今已密集召開多次審查會議,逐步達成修法條文共識,但部分條文仍需跨部會討論,以確保規範及執行方式周延,將持續蒐整意見,凝聚共識後適時提出修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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