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陳姓女子去年逛屈臣氏時,被經過的蘇姓男子伸手襲胸,陳女嚇得趕緊報警,蘇男辯稱「找藥」時,手不小心碰到陳女,但監視器打臉蘇男說詞,錄影畫面顯示蘇男刻意貼向陳女,新北地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拘役45天,可易科罰金4萬5千元,可上訴。
據判決書,蘇姓男子去年5月逛板橋一間屈臣氏,見到陳姓女子路過,以手肘刻意觸碰陳女胸部。陳女出庭時指控,她當時在店內一邊講電話,一邊選購化妝品,當時見到蘇男經過,特地避得遠遠的,豈料蘇男卻貼近她,左手肘滑過她的胸口,還露出詭異微笑,陳女擔心出店外會被蘇男尾隨,於是通知朋友前來並報警。
案發後蘇男辯稱要找架上成藥,誤碰正妹身體,新北地院勘驗屈臣氏錄影畫面,發現陳女前方走道可讓一個人通過,蘇男刻意往陳女位置走近,法官認為若蘇男真的要找藥,應該繞道陳女旁邊,示意陳女讓開,卻反而出手碰她身體,行為不合情理,新北地院認定蘇觸犯性騷罪,他拘役45天,可易科罰金4萬5千元。仍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黃眉青/綜合報導